2023年5月24日下午,相山区民政局召开全区“社区基金”建设工作部署会,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再次集体学习了相山区民政局《关于推动设立“社区(村)慈善基金”实施方案》(相民[2023]9号)和《相山区“社区(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相民[2023]25号文件,就下一步“社区基金”募集、基金组成、管理、使用和监督情况进行了详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相山区10个镇街开发区88个村(社区)已于4月21日统一授牌、制度上墙,每个村(社区)的政府首笔资助资金5000元已划拨或在慈善协会下单独设立专账,部分社区定向募集已经超过10万元,实现了相山区“社区基金”设立全覆盖,开局良好。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省、市、区民政部署要求,聚焦“一小一老一困”和群众关切问题,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着力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结合全覆盖的建设,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本地村(社区)基金的设立使用、资金链接和募集工作,日常工作可委托社工站或社区社会组织负责。其中已设立社工站的镇(街道)、村(社区)原则上应结合社工站建设统筹推进基金运营,由社工站策划执行村(社区)基金项目、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探索“基金管委会+专职社工”模式,形成“社区发现需求、社工开发设计项目、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社区基金支持、社区志愿者参与”的“五社联动”服务机制,真正打通慈善服务“最后一米”,为相山区困难群体撑起“暖心伞”、构筑“保障网”。同时鼓励“社区基金”运行较好的村(社区)建设村(社区)社工站(室)。
为充分发挥“社区基金”在整合公益资源、拓宽慈善渠道、改善社区民生、提升治理水平各方面的作用,链接更多资源,为更多困难群体提供多样化服务,结合社工站建设统筹推进基金运营,探索以‘社区基金’为纽带、协同联动为方式、慈善项目为核心、专业服务为支撑、多元参与为保障”的慈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会上发布了相山区“社区基金”首届“微爱相山”儿童微心愿项目活动,各镇(街道)、开发区社工站项目承接社会组织或其他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以及在相山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备案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均可申报承接。
会议对“社区基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抓宣传。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广泛宣传建立“社区基金”目的、意义,宣传“一起做慈善,做一起慈善”的理念,利用“社区基金”“社区慈善捐助点”“社区志愿服务站”和“‘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的契机,挖掘需求,精心设计“社区基金”项目,在“社区基金”项目实施中优化宣传慈善文化,在广泛宣传慈善文化中扩大“社区基金”项目的影响,动员引导广大居民和辖区企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打造“人人能慈善、慈善惠人人”的良好局面。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提高“社区基金”知晓度、认同度,培育“向上向善”的社区慈善文化。加大对为“社区基金”做出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组织的嘉许回馈力度。
二是抓运行。区慈善协会及其他慈善组织要对设立的村(社区)基金进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筹资和支出资金应符合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有关规定,明确每年支出的最低限额,并与社区基金发起人约定基金保底限额。各镇(街道)、村(社区)基金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居民和社会监督,以适当形式向辖区居民公开公示决策过程和资金使用。鼓励发展成熟、达到基金会注册条件的社区基金,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为基金会。
三是抓队伍。慈善工作不仅是通过行政力量参与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更需要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凝聚正能量。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设立“社区基金”后,除了落实“社区基金管委会”专兼职人员之外,还要积极发动居民群众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并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兑换机制,增加志愿者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一支稳定的志愿队伍;对于成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志愿者,可报市、区民政局和慈善组织进行表彰。
会议也对镇(街道)开发区未保站与社工站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社工考前培训和“社区基金”精品站点打造提出了要求。